中国法院网发布盗窃数字藏品双重属性的规范评价,盗窃NFT以盗窃罪论处量刑
据报道,中国法院网发布盗窃数字藏品双重属性的规范评价,文章指出,与普通网络图像不同,NFT等数字收藏品因其不可篡改的特性,符合网络虚拟财产的特征,独特的代码和详细的交易信息。这凸显了数字馆藏的稀缺性,因为它们既具有使用价值,又具有交换价值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,从民法角度看,网络虚拟财产被视为不同于财产权、债权、知识产权等的权利客体,并且受民法保护。
此外,文章指出,盗窃NFT会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,刑事处罚可以与盗窃过程中实施的相关犯罪行为(例如黑客入侵计算机系统或数据盗窃)结合起来进行评估。
文章总结称,盗窃NFT以盗窃罪论处量刑适当,可以体现不同数额财产对应不同刑罚力度。该罪侧重对种类繁多的公私财物的非法占有,其量刑档次划分采取数额加情节的标准。数字藏品具有不可复制的技术特性,说明持有人具有排他支配性。如果数字藏品被他人窃取,持有人就丧失了独占控制。数字藏品具有财产性价值,在交易平台上体现为不同价格。对于不同价值的数字藏品,盗窃罪在量刑档次上分别作了规定,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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